只是起了個幻想,只是一個陰謀論。
知名人仕的偷拍照刊於各式娛樂雜誌,已不是初次發生。給偷拍了的屢次投訴,但無果,那些雜誌依樣。就到政府部門投訴也不會有得著,因為政府會和你說:「基於言論自由、公眾知情權,政府是不能向有關方面作出檢控的。」
於是“民憤”依著每一期八掛雜誌的刊載越積越深。不幸,那些雜誌越來越失控,越來越脫軌。
終於到了今天,壓力鍋終要爆破,全民起身聲討八掛雜誌的惡行。反抗的人繼而向政府要求實行措施,堵絕這些不雅雜誌的出現。
問題來了。要是政府真的這樣聽取“民意”,這時我們便要好好的思索一下,“私隱權”要如何界定、怎樣平衡那個“言論自由”“公眾知情權”。不過看那永遠要勞煩人大的基本法,筆者想信,香港是沒能可以做好一個四面皆就的法案。或者,我們不應該這樣看低我們的香港政府,不如轉個角度:我們的政府會制定一些“質素如基本法一樣”的法案,用意是預定一些修改的“空間”,以供矇混。如果我們的香港政府夠聰明的話,她不會急於利用這些預定了的“空間”,她會待候良機,待得你們都不再為意時,把“空間”修改成能鉗制所有媒體的惡法。
有人會反駁我:「必定會有人監察政府,不讓她亂來。」
但我不這樣樂觀。香港是沒有理性的民綷社會,不理性的聲音永遠把理性壓底下。反抗者的行動正確不反映他們是否理性,而且在關乎自己利益之事的面前,理性得來也無用。你只需看看那些大聲言抗、喊口號的,他們只是在要求政府去正視問題,但他們從沒有主動提出何為“個人私穩與新聞自由的平衡”,一副傳統老百姓向官門呼寃的樣子。或者我看漏了眼。
只需一個化學反應,週遭是會有足夠有餘的氧氣讓火苗壯大。到時政府不需要硬銷,我們也會自動接受鉗制。
說過了,我只是幻想吧!也不要說我不支持“阿嬌事件”,我是絕對支持。我只是恐怕,傳媒的不自律,讓我們在踏上一條早有人埋了陷阱的不歸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