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

對談錄 #1

好的標準是什麼?什麼才算得上是好的音樂、好的電影、好的電視劇集、好的畫、好的文章,甚至乎好人、好男人、好女人、好孩子、好天氣、…..!?這實在是一個由三歲至到八十歲都不會覺得厭煩的問題。

最常得到的答案:「越多人讚的就是好啦!」

「但這梗梗就是“有很多人讚好”的意思罷了。這樣的說法根本一點兒都沒沾到“好”字之上。」

「只以一個字作中心點去轉是觸及不到字的本身的,更不要說得到得不到「好」字的意思了。倒不如,對問題先作一點規範吧。例如,甚樣才是好的音樂呢?」

「嘩!好的音樂多的很呢!古有莫扎特、貝多芬、孟德爾遜、巴哈,近代有馬勒、德彪西,現代就更多不勝數了,Pink Floyd、Klaus Schulze、Tangerine Dream、Conrad Schnitzler、Richard Chartier、Lacrimosa、Joy Division、Morthem Vlade Art、Cocteau Twins、Massive Attack、Pulp、Suede、Portishead,太多了,連自己喜歡過什麼都記不起呢?」

「Oasis 不算嗎?」

「不!他們太吵耳了!不喜歡!」

「那就是你不喜歡啦!不是他們的音樂不好啊!」

「任誰說他們的音樂是好的,就都只不過是那些人說他們是好的吧。就算有一千萬人投票選他們的音樂是最好的,那都不過是那一千萬人說他們的音樂是最好。他們好不好的基礎就只建於在那一千萬人的意見之上。」

「一千萬人?!若果全宇宙的生物都認為他們的音樂是最好的,那時候應該他們就是最好吧!」

「你要向我耍小孩子氣嗎?說你聽,就算是如你所說一段,那都只是全宇宙的生物的認為,他們的音樂的好與不好的甚礎一樣只建於在那全宇宙的生物的意見之上,他們的音樂依舊沒有超然一切的好的地位。」

「那你倒不如說“好”跟本是一個幻象!這可省點說話的力氣啊!」

「對啊!例如每當我對你說:『Pulp 的音樂真的是非常好!』說話裡頭通常藏著這樣的一個資訊:我對他們的音樂有所偏愛。因為我的感官感受有一定的偏好,而他們的音樂所對我的刺激正好符合了我的偏好,就是這樣就產生了一種『好』的誤解。」

「這樣,我是否就不能用這個『好』字呢?」

「我沒有這個意思。只是我們的題目是問什麼是『好』,所以我才會說這麼累人的話吧。音樂的好與不好,就像是文章的好與不好一樣,你覺得那個人的文章是言之有物、結構細緻,於我就可能是既長又累贅也沒意思的了。人、事、物的好與不好永遠由他者去判定,判定的過程亦顯示了這個判定者的偏好,任何一齊只須切合到他者的偏好,這就是好。好的並不純綷、並不超然。」

「情形就似是有的人十分喜歡噪音音樂,有的人就只會覺得噪音音樂還不過是真正的噪音。」

「這是個上佳的例子,但就不是純綷關於偏好的問題,而是更複雜些。平常我們大多例舉有些人喜歡搖滾樂,另外有些則不。但搖滾樂還是具有一定的旋律。關於那些不喜歡搖滾樂的人,我們只可說他們不能接受搖滾樂當中音符的結構模式,甚至是說他們不喜歡搖滾樂的噪吵或者意識形態。噪音音樂可不一樣。首先噪音音樂的聲量很大,聲壓很強。因為人類先天的自我保護,他們會對過吵過噪的聲音有所抗拒。噪音音樂是沒有旋律的,也不可能給記在五線譜之上。但是噪音音樂的感受方式照樣是要通過耳朶的。衝突就在這處產生。原來人們一直慣於聆聽具有規範的聲音才可能引發情緒,而這個沿用已久的規範的尺度是很寬鬆的,當然寬鬆是指相對於噪音音樂的尺度而言。於是當那些還沒接觸過噪音音樂的人,他們沿用舊那一套方法,依賴沿用的那一套尺度去聆聽噪音音樂,自然他們只可以聽得到噪音吧。」

「因為認知能力的不足,沒有那套認知觀念,直接影響了一首音樂的評價。其實還不只是噪音音樂會令人有這樣的誤解。還有的是現今非常尖端的 Microsound。」

「所以我們已經不會對不認識的人說那些是音樂,而說是聲音藝術的一種。」

「但依你所說,不認識的人不過是未理解怎去欣賞聲音藝術吧,甚至不如說成是還未習慣。認識的人可以教導不認識的怎去學聽的啊。」

「問題就在於一個『學』字。大部份的人都不知道我們是要去學怎樣聽音樂的。不過似乎也有另一個事實,就是有些作曲家他們懂得創作一些不須學我們便懂得聽的音樂,就似是他們知得到人類的基因中藏著了某些共有旋律,大家都可以聽得很舒服很快樂的旋律。」

「那就不是好的音樂嗎?」

「這也不過是好的其中一個定義吧了!再說一次,好是有依賴的,並不超然一切的。有一句古語:『君子可欺以其方』正好用在這個情況。一個人如何聰明,我們只要順著他的思維,說他“想”聽的話,他必會被騙。與此類似,譬如面前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你奏多些感性的音樂,他自會覺得你奏的音樂很好。是年輕人的,對他放點激烈點的音樂就不會錯。」

「這就是商業市場常見的情況。音樂的生產只著重針對某一個群體。只讓聽眾成為商業市場上的奴眾。」

「商業就是商業,無可口非。藝術家也得吃飯。只是我們不想看到的是整個市場只得一個類形的聽眾。我不只是指音樂的類形上的,更是指商業與藝術上的。其實聽音樂的人也有好與不好的區別。那些旋律,經過精心的設計,經過針對性的設計,而聽眾只任由自己的意識寄托當中的話,他們就是不好的聽眾。」

「但很不幸,大部份的人對藝術也有這一種偏向呢。」

…………待續

2008年4月23日星期三

花癲語

某天,看書看得出神,一目十行的十分暢順,忽然就給一個字卡著。這個字是「flower」。Flower 的中文解譯是「花」。不懂為何當我的眼睛望到這個 flower 時,腦子裡就走出了正常的迴路,看到「花」之外的另一個意思。我把它看成了 「flow」 + 「'er」。

Flow 的意思是流動,'er 的意思是擁有特定用途或狀態的人或物,兩個字元相合,我竟然看到「流動者」的意思。流動者又是什麼?且看看紅樓夢的第二十三回中的一節:

「……那日正當三月中浣,早飯後,寶玉攜了一套《會真記》,走到沁芳閘橋那邊桃花底下一塊石上坐著,展開《會真記》,從頭細看。正看到「落紅成陣」,只見一陣風過,樹上桃花吹下一大斗來,落得滿身、滿書、滿地,皆是花片。寶玉要抖將下來,恐怕腳步踐踏了,只得兜了那花瓣兒,來至池邊,抖在池內。那花瓣兒浮在水面,飄飄蕩蕩,竟流出沁芳閘去了。……」

在這處,花就是流動者了。寶玉愛花惜花,及後更與黛玉一起葬花。他不想桃花落到地上後給其他人亂踐踏,所以把它們撂到池內,讓落花成浮花。想到這裡,我卻又想偏了,想到了艾慕杜華的《浮花》。《浮花》雖不是戲的原名,只是來到香港後給裝上的名字,不過此名實在改得好。花本嬌美,卻落墮風塵,任多香芳色艷終要給現實弄得花瓣兒脫落一地,花越嬌艷反惹得粗鄙的摧殘。難道你們都只喜歡一枝滿是刺而沒有花瓣的玫瑰?李義山就有此一句:「風波不信菱枝弱,月露誰教桂葉香。」

我越扯越遠了。

各位看官,若果你們能看至此處,在下真的衷心感激,難得有人看我的東西。不過我還是要提醒一句,不要對上面的東西認真,我在發花癲而已。

2008年4月16日星期三

大師之作

終於一睹了英瑪褒曼的電影的神采。剛過去的星期六、星期天,山長水遠的到電影資料館朝聖。看的是《沉默》和《狼的時刻》。

落幕後,我與友人久久未能脫離電影中的黑白光影,也更由於我倆的觀審電影的資歷的不足,久久未能說出各自的感受。所以,當我們強要說時,就自然的轉到了討論何為大師的話題上。

觀影經驗不豐富,也算是沾過了部份大師的點點水滴 ─ 奇斯洛夫斯基的道德焦慮、蘇古洛夫的氣氛、貝拉塔爾的長鏡史詩感、英瑪褒曼的人性疏離、寇比力克的銳利精煉、黑澤明的蒼天憫人,都曾經給過我一段又一段的難忘時光。還有一些是一直嚮慕不已但至今還未有看過的安東尼奧尼、塔可夫斯基、安哲羅普洛斯。

但說了一大堆名字又代表甚麼!尋找「大師」這個標籤的定義,不是用歸納法就可以得到。況且,電影大師的吸引力不單是來自於他們的本人,反而是來自他們的作品。所以我們便退而求其次,只討論何為「大師級之作」。

大部份的人的心中總會有一套最好的電影。我對好電影的定義就很簡單 ─ 能令我「忘我」的,就已經是好電影了。然而,大師級之作同樣有忘我之能,這又與好電影有何分別?分別就在於它令我進入到哪一個時空當中。稱得上是大師級之作,它必定有把我懸空在電影的時空之上的能力,而好電影往往只可以讓你墮進電影的時空之中。這就是分別。

好電影令我忘我,但是只不過是受了刺激的引起快感後的副作用,效力也短得很,每當從漆黑處回到陽光或街燈之下,「我」便自動回歸。好電影的力量只不過是基於人的那非常直接的意識和直接的情感,只要掌握得到你我內心處某一種的渴求渴望,它就有辦法用之以為藥引,引發你的快感。再加上若導演懂得何謂「意淫」的話,這樣他的作品更會平添了一種讓觀眾誤為是意義的格調。你們沒注意到,在這個年代,很多意義已經成為純綷的調味劑。例如父母親的題材、愛情的題材、對過去的緬懷、民族或國家意志的重新宣示、等等。經過了多重的包裝,好電影最終也不過是一件滿足全方位口味的芝士蛋糕,更多的導演最終貫注在電影中的只是淫穢的服務意識。它的無我令人忘我地滿足。

大師級之作令我忘我,卻是讓我的意識脫離了此在,懸空並平行在電影的時空之上。此時刻,我不再是大屏幕前的一個發條橙,而是像一個立在神之旁側,凝視時空中故事發展的人。雖然忘我,但是我的思維與理智仍然保留了下來。大師級之作的力量來自於現實,靠著大師們透澈的雙眼整理現實的紊亂交錯,引導那一直在推動現實在轉動的力量注入到我的精神中,令我自在地在世間找到了種種本的意義、生的意義。就算是同一樣的題材,大師級之作也不會陷進意淫的淖泥中,透澈的眼睛所看到的不單是形而上,更是意而上的。由於我曾在電影的時空之上凝視,每當落幕,時空在我之內貫融,讓有限的心、有涯之思得到通透的神思。到此,那怕它們的影響力每每在時間之維上延綿至無盡長,這將永遠佔在我心中的一隅,甚至成為了人生的基本。

2008年4月5日星期六

七個角色尋找卜戴倫/ I’m not there



還以為這一定是一套以大明星作 gimmick 的電影。
 
不由得我不是這樣想的。

第一個理由是卜戴倫,我不是他的歌迷,甚至乎沒擁有過任何一張他的專輯,但只聞其名也已挑起了一點點的興頭。

第二,這部電影的選角很容易就讓人目眩。女王 Kate Blanchett,小丑 Heath Ledger,蝙蝠俠 Christian Bale,冷血香水師 Ben Whishaw,風月俏郎君 Richard Gere,還有其他大有盛名的演員坐陣,很難令人有理由不買飛入場。

第三,為何要動用七個演員去演一個 Public Icon?想要還原他的一生嗎?想爆他的陰私??還是要乖乖的向他老人家舉棋致敬?

好了,最後當看過後才發現不是這麼簡單。

首先,只留意電影的中文名稱我們不難明白戲中的主題人物是卜戴倫,不過跟據英文戲名的名稱的設計,其實製作者是不大想大刺刺的周街向路人說明這是一套說卜戴倫的戲。換言之,卜戴倫在這套電影中有的只是一個影子,而不是一個實體。

很玄吧!But, Why?

因為這是一套不單只希望可以解構卜戴倫的電影,更是要“毁滅”卜戴倫的電影。以戲中所載,這個影子(在此後以“影字”替代“卜戴倫”)以民謠先引起了樂迷的注意。他的民謠不只是喚醒鄉懷那一種,而是一種對世事、環境充滿注視、訴斥、關懷、抗爭的民謠,所以一起初,他的支持者視他為他們的心聲。往下,影子改變了他的樂風,由摒棄(或者是揚棄吧)鄉謠轉投搖滖的大營。看官需要知道,在當時那個“很天真,很傻”的年代,搖滖樂給視作是魔鬼賴以宣揚魔道的途徑,所以大部的人都嗤之以鼻。可想而知,影子的這一個轉變確實是會激起了很多人的負面情緒。他的支持者就大罵他是「背叛自己的叛徒」。

甚至乎他當初那種對世事關懷和抗爭的態度,他都摒棄,因為他認為沒有人會理得他做甚麼。因而讓其他人懷疑影子那時候的誠意究竟有多少。不過,he would not give a damn,話知你。

戲中一而再、再而三的交疊演員的出場,目的不單止是解拆他的肉身,更重要的是提供一個訊息給觀眾:「喂!醒吓啦!係你地自己一廂情願喳!」

影子的內心一直以來都没有固定下來,當時的他只不過就是要以民謠(一個形式)去唱出他對周遭事的想法、看法。他不是一心要去成為大眾的喉舌,甚或至英雄。他那之所為抗爭的形象全不過是受眾對他的美麗的誤會。

救世主的形象是你們安排給他的!

他發覺了他的支持者的不妥,發覺了他所面向的群眾的不妥,發覺了自身的不妥。不要不妥的唯出路就是「變」,做魔鬼做的事。戲中其中一幕,影子初次登台大奏搖滖樂,便立刻“嚇窒”了一大群樂迷,個個破口大罵。So,他們的反應證明了影子做得没錯,究竟他們是需要一個充滿符號和寄托的偶像,還是他們當真理解,甚至是真正的欣賞在台上的影子?答案顯而易見。

答案顯而易見。人一直都只能專注於表象。就像太陽的光線照射到海上,光線只會在海面上反射而閃閃生爍,但永不能透入海底所以海床是永遠的漆黑。

I'm not there, because the true is out there.

他不過就是徹底的貫徹他的自我主義。你們“博老命”去尋影子的真實,還原影子的存在都不過是一種完成自我渴求的手段。影子的主人那會一心就給你們作寄托。我不是我,唯有遠走,放棄父名,不掛浮名,不看進你的眼睛裡,因為你不可信,因為你只要自己。影子的主人不掛一心,只隨心,浪形放駭,渺茫青山。

結局雖不是十分的灑脫,卻絕對離塵絕世,不帶憂傷,卻憂憂的戚然。

說到這處,請讓我借題發揮。那些在電影節當中有份拍手掌的觀眾,不要向我說你們的拍手掌的行徑是出於尊重。製作者才不要你的尊重。看完一套喜劇,你們開心開懷的拍手,我不怪你們。但當看完了一套充滿浪漫憂郁的電影、或者看過了一套充滿哲學深度的電影、甚至是當一部悲劇剛下幕時,都不要拍手,尤其是在 End Credit 剛昇起的一刻。你們令我懷疑你們一直都在等散場而没心看人家的心血。這種行徑是非常的影響了其他真正投入的人的情緒。尊重,在你選擇用真金白銀去購票入場時已經表達了出來。尊重是最小的,最卑微的。

2008年4月4日星期五

清明詩

清明時節雨紛紛

路上醉貓欲斷魂

借問酒吧何處有

智文遙指蘭桂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