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星期二

音樂大世界戶外表演

就如武林高手在切磋的音樂會,這種感覺久久未可重嘗,得以在昨日再歷。雖然空氣質素不甚佳,紫外線強光不舒服我的眼睛,音樂會的結束不算得很精彩,不過我可以保證這等不爽,無礙一眾綠洲裡的男女老幼享受午晌。太多驚喜。

給爛 gag 司儀奉為試音碟天后的楊小琳,給插上這個名堂真不知是幸是不幸,幸好她演出不賴。她的“表演項目”是一副熱情的歌喉,是她為人所共知卻也是與一眾好手相比下顯得無甚特別的地方,幸與擅演洞簫的譚寶碩先生同台,加了點意境,算是有點看頭。

Peter Scheer group 非一般爵士樂,已不需作懷疑他們的功力修為,最令我瞠目,是玩弄樂器所奏出奇妙的聲音,加入了或多或少的前衛味道,只聽 CD 作品的話,必誤會是電子樂器所弄出來的爵士樂。

蒙古喉音南下發功,于我少不免有望到高人出山之感。納蘭巴德拉克低音喉唱如蒙古戰士俯服馬背在夜幕急馳,很有肅勁之威。干巴塔的高音喉唱,氣渾力深,淺發的歌聲尤如遠山而來,她的高音直如一往天佇立的清朗音柱,直教聽眾遠飄雲外。

韓國奇技擊鼓,發如雷霆怒罷如江海凝光,最重要是對他者音樂文化之高包容,著實令人配服。

惟不善處是尾後的即興合奏令人有各自掃門前之感,這也無可多怪,中西蒙韓如此合於即興,就是看各地文化衝撞下之火花,惜今次表演欠了溝通,要勞煩司儀作結。

 還有,那個爛 gag 司儀最令我看不爽,既不專業,又胡亂打諢。姑念他在節目最後立下小功,吾亦願花多幾個字給他名留幾天。啊!弊!他叫甚麼?

2006年9月19日星期二

Asmus Tietchens/ E-mengen



ASMUS TIETCHENS 
E-MENGEN 

http://www.tietchens.de/intw.htm

大師自信非常,他目標做出可以代替毒品的音樂,但在訪問中,說出一句「I think at the moment, Germans don't want to hear difficult music.」,我以旁人之身,份覺世代對大師之諷刺。

其實小弟早就聽過這專輯不下十次,唯大師的音樂確實不是易“入”之類,到現在我還沒能窺出此作全豹。

聽過十次以上,還是無路可捉!不!實情跟本無路。筆者愚見,AT 在 Line 廠牌裡是最具空靈氣質的一位。很難理解,悅躍音光底襯一層吟迴低頻,何以可以令一雙聽得茫然不知就裡的耳朵,還是一次又一次繼續沉夢於他所結構的聲材世界。

這就妙之所在!問自己,「我得什麼呢?」得到什麼意思?得到什麼喜樂過程?得到什麼的洗練?不!什麼都不是!沒得到什麼!我就只得到那「悅躍音光底襯一層吟迴低頻」,之外什麼都沒有。筆者不久前才經歷過 Nurse with wound 的洗髓功,現在就已經可以一看大師入化之境,幸福之至。

2006年8月30日星期三

<<終結的力量>>

自問沒能耐去把布希亞的著作全盤消化,不過又對他的物體系理論躍躍欲見,這時一本優質的導讀最是合筆者脾胃。 

此書除了介紹布希亞的前期思想理論,亦會提供一個譜系,讓讀者了解布希亞思想的來源。更重要是,作者替讀者過濾了布希亞的艱辛的文字。需知道,布希亞思想的精彩處是符號消費社會的闡釋,但他的文筆卻像符號一樣在讀者面前顯示,實在是對有興趣之仕的一個難關。或者,布希亞可以成為一個與別不同的文學家也說不定!


有點提醒,讀時要留意書中各人物的譯名。由於作者會提引其他著作,然而大陸文界對人物名字有不一致的翻譯, 會出現同一個人在此書內擁有不同名字的現象。作例:港譯是布希亞,大陸則分別有鮑德里亞、波德里亞、博德里亞等等。


 書名:     終結的力量 — 鮑德里亞前期思想研究

作者:     戴亞寶

出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文字:     簡體中文

Alva Noto + Sakamoto

簡約電流,細綷琴韻。到了廿十一世紀,音樂史上最尖端的發展形態,兩位大師將會親自到港示範。香港自譽國際大都會,終於有一場好戲給樂迷看。

各方誌友敬請留意 “新視野藝術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S4jE0SMXxs

2006年8月29日星期二

看!我們如何敗了自己的自由!

只是起了個幻想,只是一個陰謀論。

知名人仕的偷拍照刊於各式娛樂雜誌,已不是初次發生。給偷拍了的屢次投訴,但無果,那些雜誌依樣。就到政府部門投訴也不會有得著,因為政府會和你說:「基於言論自由、公眾知情權,政府是不能向有關方面作出檢控的。」

於是“民憤”依著每一期八掛雜誌的刊載越積越深。不幸,那些雜誌越來越失控,越來越脫軌。

終於到了今天,壓力鍋終要爆破,全民起身聲討八掛雜誌的惡行。反抗的人繼而向政府要求實行措施,堵絕這些不雅雜誌的出現。

問題來了。要是政府真的這樣聽取“民意”,這時我們便要好好的思索一下,“私隱權”要如何界定、怎樣平衡那個“言論自由”“公眾知情權”。不過看那永遠要勞煩人大的基本法,筆者想信,香港是沒能可以做好一個四面皆就的法案。或者,我們不應該這樣看低我們的香港政府,不如轉個角度:我們的政府會制定一些“質素如基本法一樣”的法案,用意是預定一些修改的“空間”,以供矇混。如果我們的香港政府夠聰明的話,她不會急於利用這些預定了的“空間”,她會待候良機,待得你們都不再為意時,把“空間”修改成能鉗制所有媒體的惡法。

有人會反駁我:「必定會有人監察政府,不讓她亂來。」

但我不這樣樂觀。香港是沒有理性的民綷社會,不理性的聲音永遠把理性壓底下。反抗者的行動正確不反映他們是否理性,而且在關乎自己利益之事的面前,理性得來也無用。你只需看看那些大聲言抗、喊口號的,他們只是在要求政府去正視問題,但他們從沒有主動提出何為“個人私穩與新聞自由的平衡”,一副傳統老百姓向官門呼寃的樣子。或者我看漏了眼。

只需一個化學反應,週遭是會有足夠有餘的氧氣讓火苗壯大。到時政府不需要硬銷,我們也會自動接受鉗制。

說過了,我只是幻想吧!也不要說我不支持“阿嬌事件”,我是絕對支持。我只是恐怕,傳媒的不自律,讓我們在踏上一條早有人埋了陷阱的不歸路吧。